在转基因的问题上,欧盟选择了强制标注,美国FDA选择不标注,这两种选择无所谓对和错,都有充分的理由。也许它分别适应不同的国家,公共政策的选择非常复杂,在美国是对的不一定在欧盟就是对的。那种认为只有美国是绝对正确的观点是非常幼稚的。 RT @王志安:转基因食品是否该标注,安全根本不是理由,安全只是商品上市的前提,根本不是消费者知情权的一部分。许多国家对商品的属地(比如同一品牌矿泉水是浙江的还是东北的)要求强制标注,对鱼类是野生捕捞和养殖的必须标注,这些都不涉及安全性,甚至营养也没有什么差异,这些标注只体现市场普遍的消费偏好而全文
July 07, 2016 at 08:58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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