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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举扫地 鬼鬼,我发现这次寻找汤兰兰的相关的记者律师,就是于欢案和大学生掏鸟案的那几个人。看到有人说是他们惯用的做法了,律师获得关键信息,通过合作记者的口用春秋笔法向公检法施压,从而得到想要的结果…… RT @
费廖沙:这件事最早的来源是署名王瑞峰的这篇文章,这篇文章通过“最后认定的事实比指认得少”来证明整件事情不可信,同时借“某政工负责人”之口点出受害人为了钱才咬人。
王瑞峰到底年纪大点,笔力比澎湃和新京报两位小年轻毒辣得多,可能是坏水儿憋多了,下笔如有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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