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事发当天就报案,派出所说只能是治安报案, 数天前,公安主动邀请我去刑事报案,结果今天把事实完全黑白颠倒//@烹肘: 轻微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这个情况,让公安刑事立案抓电台“记者”确实不现实,基本无先例,恶意闯入强行采访应当受到法律处罚,治安拘留10天比较合理。 RT @肖传国:刚才深圳市龙岗公安分局通知我:对于白莽等人扰乱医院秩序殴打他人一案不予立案,因为:1,所有事端是因为我院强行驱离对方所致。2,是医院方首先动手打人,3,摄像机损坏是我方阻拦拍摄所致(以下面所附的经公安同意的录音为准)。我问公安:我方应有两人被打成轻微伤,对方在此事件中应负责哪些责任全文全文全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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