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人利己,损己利人,都是错误的,只有互利共赢,才是正确的。举手之劳的助人为乐,看起来是损己利人,但因为自己代价小,别人收益大,别人感谢换来快乐,也是利己,也是互利共赢。嗯,对方若不表示感谢,还一副欠他似的姿态,或者是自己损失大,别人得益小回报小,那就是损己利人了,就不合适去做了。 RT @
稻盛和夫:#
稻盛语录#
为公司利益的行为,虽然包含了“利他”,但如果只为公司,从社会的角度看,这就是公司层次的利己。为家庭这种个人层次的利他,如果只为自己的家庭,从别的角度来看,就反映出家庭单位的利己——因此,为了超越这种低层次的利他,必须养成在更大视野内观察事物的眼光,从更大的视角,以相对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