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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金艳的呢喃:单位的团购房。。怎么不退啊?利己主义结棍了//
@傲娇的吐槽哥:现在法官辞职出来不用“冷却期”就能直接从事律师工作了吗?[允悲]//
@蔡老冰:有种的学校出来就入行,这样可以看看自己的成色,高院混了十几年后入行的就别嘚瑟了[允悲]//
@探汤CPA:[允悲][允悲][允悲][允悲] RT @
不畏浮云遮望eyes:【算“寻衅滋事”吗?】前高院博士法官王磊:写在辞职满2年之际………在工作了4个月后,我发现自己忙不过来了,需要几个律师助理;10个月后(2016年底),我发现我可以把所有的外债包括买小毛驴的钱以及原单位团购房的按揭全部还掉,而且还有不少盈余;17个月后,我发现可以随着自己的喜好去挑一匹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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