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说的“报社没有在网络发表”,记者说通过私下渠道获得。那么真相很清晰了。记者是否违法犯罪不一定,但侵犯律师会面权是有问题的 //
@千钧客:上游新闻记者称证实系来源兰州晨报,总有一方在说谎
http://t.cn/Rb3F9qo //
@千钧客:兰州晨报否认公开信系其所发(没有否认系其所写)
http://t.cn/Rb3FbPm RT @
千钧客:凤凰新闻报道,记者涉嫌嫖娼、敲诈被抓,
@兰州晨报 向政法机关发布公开信。突然想起了当年新快报的几根穷骨头,请放人、再请放人,最后记者承认了,报社整顿,成为一大笑柄。不知到此番兰州晨报骨头如何,拭目以待。
http://t.cn/Rb3nb6Q
January 29, 2016 at 07:59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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