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破的桥:很久不关心这事。今天过来瞧了一眼,深感中国维权成本过高。此事我在#忽悠的原理与技巧#第3.5节《话语权战争》一文中提到,给自己安利一下。未读过这本书,又有兴趣的朋友可简单看此节前四分之一。链接:http://t.cn/RAtIH3o RT @孫海峯: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通知,本人诉方是民造谣诽谤案,二审驳回方是民之上诉,维持@北京海淀法院 一审判决,判令方是民赔偿本人一万五千元,并连续七日向本人公开道歉。感谢本案代理人@律师王学明@黄思敏律师@唐宁律师,感谢嫉恶如仇的@杨玉圣教授… http://t.cn/Rys6NU1
October 21, 2015 at 11:29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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