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咬人男,骗了80万(应当他赔偿被咬者的,他骗大众捐款),居然仅道德谴责??这了挽救生命,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欺骗大众,这不算诈骗?那为了吃喝玩乐,而非法占有别人财物而欺骗大众的,也不算诈骗了吧?难道吃喝玩乐非法吗??总有一些傻子玩弄法律,说于大众认知相反的话哗众取宠 RT @烹肘:南京大学刑法学教授孙国祥认为,李娟家人是在自己经济能力不够的情况下捏造了李娟见义勇为的事情,从出发点上来讲,他们并不是以非法占有他人钱财为目的而实施欺诈,而是为了挽救生命http://t.cn/RUvm5Cl 有人要治病,去抢劫也是为挽救生命,强奸是为创造生命?诈骗目的是都为吃喝,而不是为非法占有?
October 21, 2015 at 11:34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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