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从无,没有证据,确实不能定刑讯逼供的罪,但冤假错案应当追责//
@陈有西:你这种匿名洗地令人恶心。希望你明天关进去20年,在里面再这样高雅体谅。
![[弱]](http://img.t.sinajs.cn/t4/appstyle/expression/ext/normal/d8/sad_or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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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鱼wmxiang:我就认为现在能报出来已经是时代的进步。新中国成立还没有100年,我们要做的是见证中国的真正崛起。拔苗助长不可取,欲速则不达 RT @
陈有西:【周远20年后再审改判无罪,没有刑讯逼供,冤案口供哪里来的? 】
财新网11月30日报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对周远故意伤害、强制猥亵妇女案作出再审宣判,判决被告人周远无罪。
1997年5月17日,周远在家中被当地警方带走。在伊宁市公安局刑警队的一间半地下室里,周远度过了改变一生的四天四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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